上個主日是乙年常年期第15主日,我們參加7/14古亭聖心堂的週六下午五點主日彌撒,是穆宏志神父主祭講道理。福音是耶穌派遣門徒兩個兩個地出去宣講、勸人悔改、驅魔治病。

 

恭讀聖馬爾谷福音  第六章,第713

那時候,耶穌叫來十二門徒,開始派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出去,賜給他們制伏邪魔的權柄,囑咐他們在路上除了一根棍杖外,什麼也不要帶:不要帶食物,不要帶口袋,也不要在腰帶裏帶銅錢;卻要穿鞋,不要穿兩件內衣。祂又對他們說:「你們無論在那裏,進了一家,就住在那裏,直到從那裏離去;無論何處不接待你們,或不聽從你們,你們就從那裏出去,拂去你們腳下的塵土,作為反對他們的證據。」

他們就出去宣講,使人悔改,並驅逐了許多魔鬼且給許多病人傅油,治好了他們。

 

穆神父首先說明,在聖經中,這十二個人「一下是門徒、一下是使徒~或者為這十二個人,我們特別保留了一個名詞:宗徒」(註:使徒 – apostles, 宗徒 – The Apostles)。神父解釋說:首先,耶穌召叫他們作祂的門徒-跟著祂生活、學習、認識父。等到時期一滿,這些門徒成為了耶穌的使徒,傳播福音的使者、天國的見證人、好消息的傳遞者。

 

在這段福音的此刻,可以視為耶穌給門徒們一個「使徒的短期實習」工作,稍微練習而品嘗一下日後將會遭遇的、必須要面對的、最好能先有所準備的一些情況。而為什麼耶穌要瑣碎地交代要帶這個、不要帶那個,又是一根棍杖、又是不要穿兩件內衣?其實,帶什麼或不帶什麼不是重點,主要是,耶穌的派遣有「急迫性」。這是一個很短的實習,可能約莫就是一週、十天。而為這麼短的工作,難道要花兩三天打包行李嗎?來回路程再各花一天,最後實際能工作就只剩下兩天,值得嗎?因此重點在於耶穌催促門徒盡快出發。(註:在別部福音中,帶和不帶的內容亦略有出入,即因非重點且無其他隱喻,因此各宗徒與其團體各自保留不同印象,但都記得了耶穌的催迫)

 

神父說,以上他的講解,「我的新約老師會很滿意了,講的很正確、也很清楚」。可是,「除了新約老師,我也還分享了牧人的身份、有牧人的職責,因此我願意再多講一點」。神父說,我們現在彌撒結束時,「很流行說一句你們去傳報福音吧」,可是事實上我們當中大部份的人所作的工作不是講道理、不是教會工作、也不是社會福利服務等工作,而是一份民間營利企業的工作。除了工作,我們還要照顧家庭,「我們當中很大部份人生活主要要忙這些」,因此,這樣一句「你們去傳報福音」,是不是有點怪?神父說,因此,今天這段福音特別適合我們。我們每個人在生活中,總有機會遇到,某某同事突然在一段談話中,流露了對信仰的興趣;或是某位親友,正經歷了生命中的某種時刻,而我們直覺信仰能幫助他。在這樣的時候,就是我們「快快作使徒」的時候!不要浪費時間仔細調查推敲「什麼樣的書適合他呢?」而遍查各間出版社的各年代的教理書籍;不要花很多天很多個星期去打聽哪位輔導比較適合、再花時間聯絡、聯絡不到又等….。機會若過去就是過去了,這個你能作使徒的對象失掉就是失掉了。相反地,要趕快地邀請這位同事親友,立刻回應他、與他分享你所能講的、適合講的;不要錯過,要趕快上路!

 

神父說,我們要天天作耶穌的門徒,每天每天與祂生活、向祂學習、認識子也認識父。而當時機一來,我們能夠、並且要立刻奮起作使徒,把握時間,立刻上路(註:神父的表情像是從椅子上跳起來那樣!)。神父最後說:「願我們都天天作耶穌的門徒,一有機會就作祂的使徒,而能永遠地與耶穌在天國裡親密地在一起」。

 

 

神父講完道理時,聖堂內的時間彷彿暫停,空氣亦彷彿凝結。我似乎能聽見自己與周圍人血管裡血液幾乎要沸騰的聲音,熱血滿懷。薛回頭對我說,他好想鼓掌。聽見的朋友都笑了。我相信,這是一種被鼓勵而切願「同在路上」的熱血,以及環顧四周,看見有伙伴同行的微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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